家庭教師同人.《殺手》.02

  I have been wait.(我一直在等待。)
  Can't say the words from you.(不能由你說出口的句話。)



  自澤田綱吉離世,已經經過了第七天。
  彭哥列陷入空前的災難,各國的總部、分部,被米爾非歐雷的強大勢力一一摘除。
  剩餘的人員四處竄逃,除了這裡,唯一一個還未給白蘭找到的基地。
  守護者們聚集在這,原應該是最安全的地方,氛團卻壓著櫻宮喘不過氣。

  她待在澤田的辦公室裡,唯有這個地方,她能夠喘息,也能感受到他若在耳邊的呼吸──那是當她倚在澤田肩上睡著時,才會有的,小心翼翼的呼吸聲。
  坐在澤田綱吉的位置上,趴在辦公桌,溫度是那樣冰冷,而平常,那男人猶在時,溫度是溫暖到有些燙手。
  「你不在,都變了。」櫻宮嘀咕的聲音很小,不會有人聽見的話語,她傾吐在寂靜的空氣。

  她拿出手機,桌布是澤田和她的合照。
  認識他之前,都只是偽裝的笑容,遇上他之後,笑容卻是真正幸福的自然。
  「你徹底的改變了我,哪。」嘀咕著,櫻宮的手在螢幕上滑了幾下,綠鍵按下,電話播出。

  矢。上頭通訊人的名字。響起了一會鈴聲後,電話被接了起來。
  『喂?喂。我知道是你,Crystal,找我有事?』
  「我叫櫻宮,井上櫻宮,從今爾後都是。」櫻宮轉過頭,看見電腦桌布時頓了頓,但很快就從失落裡回過神,「矢,我要出發了。」
  電話另一頭的人沉默了很久,但她在聽、在等,這個昔日好友是不會拋掉她的,『我現在不方便講這種東西。』

  『矢,你去講電話吧,是很重要的事情吧。』櫻宮頓了頓……這是,春的聲音?
  「春在你旁邊?」她暗暗咬了手指,拇指指甲貼合著肉,彷彿就快陷了進肉裡,「那孩子……」
  春的語氣淡定,甚至有裝出來的鎮定。
  她其實知道是櫻宮打給他的,春善於觀察,和澤田的初戀女孩一樣。

  可憐的兩個女孩,被迫加入這場黑手黨遊戲之久,卻從不曾抱怨過。
  她們就如同彭哥列的另一顆太陽,默默發熱,在陰晴不定的現在,她們堅定的笑容,讓大家知道他們還得撐下去。
  為了她們的笑、她們的幸福、她們的安全,彭哥列的守護者們按著自己的方式維護著秩序和安全,曾經,他們也以各自的忠誠守護彭哥列的首領。

  「……你給我最好負責她的安全。」面對已經如此陰沉的現況,她不想再讓彭哥列失去任何人,失去,她曾經深愛過的彭哥列裡的所有人。櫻宮深深吸了一口氣,「我要出發了。」
  『想想澤田綱吉!想想他為妳留下來的彭哥列。』矢走出孤兒院,身子倚在爬滿綠藤的牆壁上,刻意壓低的音量藏不住怒氣,『我不允許。』

  「我做事甚麼時候需要你的允許了?我要出發,道個別罷了,認識了很久,多少有點捨不……」
  捨不得啊……她微愣。很久很久了,櫻宮的情緒中已經很久沒有被激起所謂捨不得的波瀾。
  『妳就別裝了,給我想想澤田綱吉和彭哥列。遺囑上寫明了,澤田要妳接手彭哥列,這一去,這黑手黨集團怎麼辦?』

  「還不需要你擔心,我會處理……」櫻宮昂首,眼眶的濕熱令她難受,「假如澤田回來,拜託你轉告一聲──」
  櫻宮的唇快速的動著,潔白的牙齒在黑暗的房裡,特顯潔亮,像隻在夜中微笑的貓,在黑暗裡與人們道別,沉默、堅定。
  不等對方回應,她迅速了按下紅鍵,聲音只剩單調的嘟嘟聲。
  微揚起嘴角,眼眶卻撐不住眼淚似在燃燒的溫度,潰堤。

  櫻宮拆了手機的電池,從裙擺底下的槍套裡取出雙槍。
  槍上刻畫著許多罪孽,甚至有部分的故事,是屬於澤田綱吉的。
  她淡吻槍身,如他親吻她般溫柔。
  彈匣被拿了出來,放在一閃一滅的電腦螢幕前,上頭的照片和手機桌布一樣,是他們的合照。

  「我允諾過你,不再屠殺的。」櫻宮的手指緩慢的在鍵盤間滑動,眼神堅定。



  孤兒院外。起風的速度令人難以想像,落葉和新芽隨著風搖擺,他腦子迴盪著手機最後吐出的那句話。
  水藍的髮絲在孤風搖曳,右手緊捏著結束通話的手機。
  他的身後傳出孩童們的嬉笑聲、玩鬧聲,甚至想像過剛剛的三分鐘只是場夢,只是場幻覺。

  殺手有時候也會失去冷靜,但你是為了一個愚蠢至極的理由,井上櫻宮。

  倏忽,她褐色的髪也被撩了亂,「櫻宮小姐……」
  天空響起春雷,孩子們驚恐的衝進院內,修女安撫著孩子們的情緒。
  今年春天的第一聲雷,宛如悲鳴般,隨即下了的大雨,像是狂吐著春的祈禱。

  ──神啊,您讓他失去了她最不希望他失去的東西,現在卻又要奪取她對他無可挑剔的感情。神啊,祈求您,讓這場惡意玩笑開到這裡為止。



  昏暗的房間,被剛響起的雷鳴照亮了短短一秒。
  電腦螢幕閃爍,空白的文件檔上,印上了一句最深切的故事。

  ——I have been waiting to you say love me.

(TBC.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家庭教師 同人小說
    全站熱搜

    翳空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